近日,欧盟委员会推出并实施一项旨在防止塑料颗粒泄漏到环境中的相关规定。该规定适用于欧盟境内每年处理超过5吨塑料颗粒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回收商、加工商、批发商和其他分销商。该规定也适用于塑料颗粒运输商,包括航运公司。相关企业必须避免、控制和清理塑料颗粒的泄漏,并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
运输商无需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但必须采取具体措施来预防、控制和应对其泄漏。每年处理超过1500吨塑料颗粒的中型和大型企业必须获得合规证书或许可证。欧盟委员会表示,在2026年12月17日前将准备制作宣传和培训材料。此外,要求欧洲标准化机构制定统一的排放量估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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