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欧盟的循环经济被外界理解为一套偏环保、偏废弃物管理的政策工具。从2015年的《Closing the Loop》到2020年的《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政策重心始终围绕回收率、废弃物处理能力以及企业自愿承诺展开。然而,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欧洲议会研究服务处(EPRS)在2026年1月发布的这份《Circular Economy Act(CEA)》简报,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欧盟对循环经济的定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向。
即将于2026年第三季度提出立法草案的《循环经济法案》,不再是一部单纯的环境法规,而是被正式嵌入“清洁工业协议”和“竞争力指南针”的核心位置,成为欧盟新一轮工业政策、资源安全和战略自主的重要工具。这一转变,决定了CEA对全球供应链、尤其是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将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轮环保立法。
从政策目标看,CEA直指欧盟当前面临的结构性矛盾。欧盟物质消费水平长期处于高位,人均每年约14吨,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也远超行星承载边界。与此同时,欧盟在关键原材料方面高度依赖第三国,尤其是在重稀土、锂等战略材料领域,对外依存度接近或达到100%。在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全球供应链不稳定的背景下,这种依赖被欧盟明确界定为“战略脆弱性”。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循环经济被重新定义为一种“内部资源动员机制”。通过将废弃物重新转化为高质量、可在单一市场内自由流通的二次原材料,欧盟希望同时实现三重目标:降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压缩工业原材料成本、并提升整体竞争力。因此,CEA的核心不在于“多回收一点”,而在于“让循环材料真正成为工业原料的一部分”。
为实现这一目标,欧盟首先将矛头指向了长期困扰二次原材料市场的制度性障碍。当前,27个成员国在“何时废物不再是废物”这一关键问题上各行其是,导致再生材料在跨境流通时面临法律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CEA被寄予厚望,要通过统一的end-of-waste标准、协调EPR规则和技术规范,真正建立一个欧盟层面的二次原材料单一市场。
与此同时,欧盟也开始反思过去过度依赖回收率指标的政策路径。 明确指出,仅依靠提高回收效率,无法实现资源使用总量的实质性下降。因此,CEA未来可能引入更具争议性的内容,例如对资源使用总量、物质足迹或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设定更具约束力的目标。这意味着,欧盟的循环经济政策正在从“末端治理”逐步向“源头约束”和“系统重构”转变。
在经济层面,CEA试图解决一个长期被忽视却极为关键的问题:再生材料在价格和质量感知上,普遍不具备竞争力。只要原生材料更便宜、更稳定,企业在商业理性驱动下就不会主动选择再生材料。为此,欧盟正在考虑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改革、强制性再生成分要求、绿色公共采购以及可能的税收工具,系统性缩小原生材料与再生材料之间的价格差距。
值得注意的是,现有EPR体系也被明确点名为“激励失灵”的代表。以纺织品行业为例,生产者组织倾向于压低费用,而非提升回收和再利用质量,最终削弱了循环经济的实际效果。CEA很可能会对EPR治理结构进行重塑,提高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真实责任。
正是这种定位上的变化,使得CEA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不再局限于合规成本,而是上升为商业模式和市场准入层面的系统性挑战。
对于出口欧盟的中国制造企业而言,合规的重心正在从“产品是否合格”转向“材料体系是否被欧盟承认”。未来,即便产品性能、化学合规完全符合欧盟要求,如果其所使用的再生材料来源不清、质量不可验证,或无法满足欧盟统一的end-of-waste标准,也可能被排除在欧盟市场之外。材料是否“被视为产品”,而不是“仍然是废物”,将成为新的隐性门槛。
在原材料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领域,CEA释放出的信号尤为明确。欧盟正在通过循环经济与《关键原材料法案》的联动,系统性削弱对中国等第三国的依赖。这并非短期贸易摩擦,而是一种以制度设计推动“内部替代”的长期战略。对于高度依赖对欧出口的中国原材料与中间品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市场结构正在悄然变化。
对于中国的再生材料和回收企业,CEA表面上提供了“进入欧盟市场的机会”,但前提是这些材料能够被纳入欧盟认可的循环体系。随着欧盟对质量、可追溯性和化学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缺乏标准对接和体系互认的再生材料,很可能在制度上被重新定义为“不可流通的废弃物”。
此外, 也明确提出要补齐对进口产品和线上销售的监管短板。这意味着,过去在EPR、再生成分或责任履行方面执法相对宽松的跨境电商模式,将逐步被纳入同一套监管框架之中。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CEA真正考验的并不是企业是否“能交材料”,而是企业是否能够被纳入欧盟正在构建的循环经济生态系统。未来的竞争焦点,将不再是单一产品合规,而是设计阶段是否考虑循环路径、材料是否具备可验证的再利用逻辑、相关数据是否能够被欧盟的数字化体系(如产品护照)读取和认可。
从这个意义上说,《Circular Economy Act》并不是一部普通的环保法规,而更像是一部欧盟版的“材料主权法”。对中国企业而言,它不是一个可以通过一次性应付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决定未来能否继续以既有方式进入欧盟市场的结构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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