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国务院 | ||
号 | 安委办〔2025〕1号 | 制发日期 | 2025-04-2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组织做好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为契机,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微课堂、主题辩论赛、参观见学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读书活动,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切实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二、组织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行动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宣传,积极开展应知应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采取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等方式,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地区要组织开展“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典型经验做法。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开设“隐患曝光台”专栏,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深度曝光报道。
(二)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群众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安全隐患随手拍”新媒体作品征集、测测你的“安全力”应急科普趣学、“查找身边隐患,分享安全笔记”小红书安全训练营、“安全隐患我查找”网络知识答题等活动,创作短视频、微短剧、互动海报、动漫游戏等科普作品,在报、网、端、微和户外电子屏、展览展台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
(三)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针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消防专业培训。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导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三、认真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精心策划“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成果的展览展示,大力宣传应急管理系统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组织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下基层、进一线活动,积极推广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探测设备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装备,以科技力量赋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提升排查效率与精准度。发动安全领域专家和“时代楷模”“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等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集中开展安全宣讲,邀请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为群众讲解各类安全隐患的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抓实安全宣传“五进”
围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把安全知识普及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校园课堂、千家万户,让安全宣传深入基层、热在群众。重点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鼓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等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普及;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发动乡村干部、网格员、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灾害信息员向农村居民普及农业机械、有限空间、自建房、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鼓励公众查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老旧电路“带病工作”、违规动火等身边安全隐患,争做安全“吹哨人”。指导学校开展宿舍、实验室、食堂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大起底”活动和防溺水、消防等安全教育。号召家庭开展居家安全自查,学习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分别于5月15日前将1名联络员信息、7月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李赛、胡兰雨,010-64463009(带传真)、010-64463880;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李大武,010-83933452;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 |
注:请于5月15日前将此表传真至010-64463009,或发送至anquanyue@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